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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配电箱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09-03 09: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高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配电箱购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高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社会【2010】1233号文件核准批复。招标人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次招标项目为河南省高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配电箱购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决定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河南省高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工程

2.2建设地点:郑州市龙子湖高校园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新校区院内

2.3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3-983

2.4建筑面积:21889.56平方米

2.5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到位。

三、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河南省高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强电配电箱购置(共97台,含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

四、资格要求

4.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一级经销商;

4.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具有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

4.3设备制造商须有国家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配电箱(柜)生产资质证明、鉴定证书、检验报告;

4.4 2010年以来,投标人应具有与投标品牌相同的配电箱合同金额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供货业绩;

4.5 报名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4.5.1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4.5.2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

4.6报名人2010年以来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五、资格审查

5.1 招标人对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投标人。

5.2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六、报名资料的提交

报名人报名时请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请出示6.1~6.6项资料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

6.1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6.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制造商、经销商);

6.3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投标人为经销商时);

6.4设备制造企业的配电箱(柜)生产资质证明、鉴定证书、检验报告;

6.5设备制造企业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6 2010年以来,投标人签订的与投标品牌相同的配电箱合同金额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供货业绩;

6.7招标公告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八、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8.1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13年9月2日至2013年9月6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7:30时

8.2 报名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20房间

(郑州市纬二路4号 纬二路与经一路交叉口东北角)

8.3 联 系 人:孙鹏 陶峥 彭乙秦

8.4 电话及传真:0371-65928016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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