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公路桥梁开发建设总公司洪屋涡水道新联大桥等7座桥梁桥涵标维护采购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东莞市公路桥梁开发建设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洪屋涡水道新联大桥等7座桥梁桥涵标维护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东采公〔2013〕710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洪屋涡水道新联大桥等7座桥梁桥涵标维护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服务的服务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 内容:洪屋涡水道新联大桥等7座桥梁桥涵标维护;
2. 实施时间:三年;
3.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4. 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报价;
5.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 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3年09月13日至2013年09月22日,五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且必须是负责广东省东莞辖区内的航道管理机构;
3.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备注: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
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
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3年09月13日起至2013年10月1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详细地址: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309室)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詹小姐 电话:0769-2280581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如未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的,需提供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的扫描电子文档(以PDF文件格式)。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1日0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一室;
九、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1日09:30;
十、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一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0,000.00元,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下载:http://dggp.dg.gov.cn/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争锋
电话:0769-22803111;
传真:0769-22412519;
联系地址:东莞市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303;
邮编:523009。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3年09月13日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