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公安局高清监控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偃师市公安局委托就偃师市公安局高清监控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偃师市公安局高清监控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2、招标内容:高清监控系统等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3、供货及安装周期共: 5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招标编号:BRR13-HN-ZB-289
二、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一 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投标人具有安全防范一级资质且具有由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投标人需具有2010年11月1日以来类似企业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企业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18日— 2013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B区1206室);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4、报名时须带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近三年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记录;安全防范一级资质、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010年11月1日以来类似企业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企业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1)报名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2套(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满足以上报名条件后即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偃师市公安局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137023
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371- 65996996,65996997传 真:0371- 65996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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