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野县汉正苑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野县汉正苑廉租住房建设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野县汉正苑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已由新发改(2012)10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新野县房产管理局,委托招标人为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野县纺织路东段
2.2 招标编号:XYGGZY-2013-076
2.3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9400平方米,其中1、2号楼每栋7800平米,3、4号每栋9000平米,5号楼5800平米;16层框架结构。
2.4 工期要求:2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建筑安装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施工标段为设计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通知单内的所有建筑安装工程;监理标段为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
2.7 标段划分:施工标划分为5个标段,监理标划分为1个标段
第1标段:1号楼;第2标段:2号楼;第3标段:3号楼;第4标段:4号楼;第5标段:5号楼;
第6标段: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第1-5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任的技术负责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4)投标人具有2010年9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1份(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工程业绩指建筑面积1万平米以上或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5)拟任的项目经理具有2010年9月1日以来的类似工程施工管理业绩1份(要求同上,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
(6) 具有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2 监理标段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十年以上施工监理管理经验;
(4)投标单位2010年9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三份(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工程业绩指建筑面积4万平米以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
3.3 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注册建造师或总监理工程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时间为报名期间的有效(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时须按“新野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通知”的规定提交下述资料:查询申请(要详细说明查询事由、提供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
3.4 ①外省投标企业须按豫建建(2013)15号文件规定携带外省进豫单项工程备案登记手续;南阳市外企业应按照《宛建建【2009】22号》文件规定到南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宛单项工程备案登记手续。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单位拟任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证明材料须附在授权委托书后):①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②与投标人有合法的工资关系(须提供2012年9月-2013年9月的工资单);③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2012年9月份以来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3.6 本项目每家投标企业只允许投报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投标人需携带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按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1套复印件。
4.2 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17 日~2013年9月24 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参加报名(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址: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2楼)
4.3 招标文件及资料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4 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2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野县房产管理局
委托招标人: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7-66239808
招标代理: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蔡先生
电话/传真:0371-6558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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