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畜牧兽医局关于2012-2013年度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供精单位招标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畜牧兽医局委托,就关于2012-2013年度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供精单位招标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谈判文件编号:ZJOB2014-FW021-ZFCG0866
一、采购人:金华市畜牧兽医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金华市畜牧兽医局关于2012-2013年度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供精单位招标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竞标人的资信标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资质的供精站(生猪养殖场除外),并在金华市本级境内生产猪精液的供精单位;
3.具有将成品精液每天安全运达项目内乡镇,并在相应乡镇设置精液发放点的能力,发放点要求配置恒温箱、显微镜、通讯等必要的精液贮藏、检测设备和信息处理设备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实施。
4.如果竞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本次采购项目谢绝竞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谈判;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其他条件包括: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仟元整,于2014年1月14日下午2时00分止(北京时间)前交纳到指定账户。
注:以上所需的证明文件作为资信证明文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五、发售谈判文件时间:
2014年1月6日至1月8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发售谈判文件地点:发售谈判文件地点: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金华市永康街639号美保龙中心南楼B-603室)
竞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具的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购买文件适用);注:上述所有证明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六、谈判文件售价:500元/本。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期2014年1月14日下午2时00分(北京时间)止,提前半小时开始递交竞标文件,递交至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2014年1月14日下午2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双龙南街与330国道交叉口,金华市工商局大楼三楼)
九、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十、招标采购单位联系地址: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媛媛 电话:0579-82050038 传真 0579-8206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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