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站区交通运输局关于焦作市中站区2014年度村道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_首页标讯_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焦作市中站区交通运输局关于焦作市中站区2014年度村道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4-06-13 13:07:00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采购编号:JZCHPDLZB【2014】13号 招标编号:ZZSGZB2014-0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焦作市中站区2014年度村道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业主为焦作市中站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上级补助+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该项目焦作市中站区2014年度村道建设工程分两段,即:焦作市中站区赵庄村道路建设和栗井村道路建设工程施工。

赵庄村道路施工范围起于赵庄村村南,向东北止于高窑河新村。工程主要内容:修建18cm厚水泥混凝土路面,全长860m,宽度4m。起止桩号K0+000-K0+860(具体详见图纸)。

  栗井村道路施工范围起于栗井村东北,沿老路向北,止于Y002中冰线上。工程主要内容:修建18cm厚水泥混凝土路面,全长286m,宽度4.5m。起止桩号K0+000-K0+286.313(具体详见图纸)。

2.2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所有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选一家中标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养护资质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近三年以来完成过类似工程不少于1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所有投标企业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4年6月13日至2014年6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

4.2报名地点:焦作市海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焦作市丰收路与西环路交叉口温州商贸城2号楼15号);

4.3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13日至2014年6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 在焦作市海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焦作市丰收路与西环路交叉口温州商贸城2号楼15号)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3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7月4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中站区住建局招标办三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开标时间为 2014年7月4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中站区住建局招标办三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人:焦作市中站区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焦作市海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地 址:解放西路中站段6号 地 址:焦作市丰收路与西环路交叉口温州商贸城2号楼15号

邮 编:454000 邮 编:454000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391-2958211 电 话:0391-358315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1. 监督人

焦作市中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0391-2958112

焦作市中站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0391-2941311

焦作市中站区纪委监察局0391-2946539

焦作市中站区审计局0391-2950367

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检察院0391-3573291

焦作市海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3日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