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公安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本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民权县公安局委托就民权县公安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民权县公安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办公家具等,详见招标文件。
3、供货及安装周期共: 15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采购编号: 民财采购2013第83号
二、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体系认证;
4、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5、产品检验证明等相关文件;
6、投标人需具有2010年11月1日以来两份类似企业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企业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18日—2013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
3、报名时须带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近年的企业财务报表、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记录;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体系认证具备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产品检验证明等相关文件;投标人需具有2010年11月1日以来两份类似企业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企业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需携带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1)报名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满足以上报名条件后即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3年11月18日— 2013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民权县公安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0-3107117
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371- 65585906 15838028068传 真:0371- 6558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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