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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朝凤路小学校园电视台教学演播室简装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11-15 08: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郑经采公开【2013WXDL】9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朝凤路小学校园电视台教学演播室简装工程项目己由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以郑经采公开【2013WXDL】9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朝凤路小学校园电视台教学演播室简装工程项目(包括设备采购,以及装修装饰。)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质量要求:合格

2.4发包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企业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装饰装修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根据豫建建[2009]31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外省投标人须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

5、投标人须到单位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报名时留复印件,原件随投标文件递交);

6、其他有关事项: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外省施工企业到河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证书认证备案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上述证件需要提供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13年11月14日至2013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授权委托书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3年12月4日下午15: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紫荆山路与商城路交叉口东北角裕鸿国际A座25楼会议室

6、开标相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3年12月4日下午15:00

开标地点:郑州市紫荆山路与商城路交叉口东北角裕鸿国际A座25楼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财政局网》等媒介上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783508912

联系地址:郑州市紫荆山路57号(紫荆山路与商城路交叉口裕鸿国际A座25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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