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ZC2013035-G01邹城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设备采购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邹城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邹城市环境保护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对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设备进行采购。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项目为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设备采购并包含三年运营维护,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本项目为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设备采购招标,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有的条件、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须在人民币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
(2)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均为合格产品,且有合法的供货渠道,必须具备气态污染物分析仪、颗粒物分析仪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www.zcztb.gov.cn)附件点击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 12 月 3 日 9 时 0 分,地点为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以及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cztb.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邹城市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邹城市公园路1626号 地址:济南青年路1号文教大厦北楼1017室
邮 编: 273500 邮 编: 250011
联系人: 张学莲 联系人: 曹丽娜、陈继文、潘爱成
电 话: 0537- 5292070 电 话: 15563144048
传 真: 传 真: 0537-511109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5563144048@163.com
邹城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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