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苍南县人民检察院监所备份系统的公开招标公告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苍南县人民检察院监所备份系统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3年9月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苍南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苍南县人民检察院监所备份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C2013034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采购单位
采购内容
苍南县人民检察院
监所备份系统项目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的招标内容及要求,最终以招标文件发出为准。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名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供应商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涉及国家机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3年9月5日至2013年9月1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地点: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四楼政府采购科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27日 09:30
六、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四楼政府采购科
七、开标时间:2013年9月27日 09:30
八、开标地点: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四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整。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备查。)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C)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和涉及国家机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备查。)
2、已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成功注册入供应商库的,以上所要求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只需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需提供所有资料原件。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四楼政府采购科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77-68708605
传真:0577-68708605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检察院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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