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区大队公安交通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受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区大队的委托甘肃中政招投标有限公司对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区大队公安交通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格,有能力提供货物及服务,并能提供及时完善后期服务保障的供应商依法前来参与。
一、招标文件编号:GSZZ-013093-XQJJDD
二、招标内容:(共一包)
序 号 | 品 名 | 单位 | 数量 |
1 | 雷达测速系统 | 台 | 1 |
2 | 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 | 台 | 2 |
3 | 快速排查酒检仪 | 台 | 2 |
4 | 执法记录仪 | 台 | 16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3、本项目所招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投标人(非制造厂家)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书,并符合所出具的参数;
4、雷达测速系统,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必须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报告;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四、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及地点:
⑴发售时间:2013年11月15日至2013年11月2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时―下午16:00时。
⑵发售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19号泰生大厦A座18楼
六、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200元/包,售后不退;如需拷贝每套加收50元人民币。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12月5日下午15:00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3年12月5日下午15:00时
开标地点:兰州市城关区永昌路亚欧大酒店20楼第四会议室
九、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政招投标有限公司
帐户名称:甘肃中政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陇支行
帐 号:101 472 000 029 685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19号泰生大厦A座18楼
邮 编:730030
联 系 人:张一琴 13609304975
电 话:0931-8775100
传 真:0931-8775100
监督电话:0931-8259258
邮 箱:1085563025@qq.com
甘肃中政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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