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新城水厂建设项目(供水管网)招标公告_首页标讯_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中牟新城水厂建设项目(供水管网)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8-21 07: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牟新城水厂建设项目(供水管网)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SG2014-1597

1、招标条件

中牟新城水厂建设项目(供水管网)已由牟发改资【2014】20号文批复建设,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中牟县新城水厂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监理已确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中牟新城水厂建设项目(供水管网)主要建设内容为:最高日供水量7.5万m3/d水厂配水管网的敷设。

2.2标段划分:拟分为两个施工标段。

2.2.1第一标段:万洪路(解放路-福田路东)路两侧的供水管网敷设长度各为7720米。

2.2.2第二标段:福田路至人文路路两侧的供水管网敷设长度各为8740米(敷设供水管网中,遇原有管预留管头(口)的要求与其对接)。

2.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有效。

3.2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人员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3.4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指2011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须具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5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要求:应具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企业和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和查询截止日期均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或之后)。

3.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企业2011年8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合同(以合同日期为准);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证明。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8 月 20 日~2014年 8 月 26 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参加报名。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 8 月 27 日~2014年 9 月 2 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4.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08X室。

4.5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水务局网》及《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牟县新城水厂建设管理局

地 址:中牟县城西区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3607676871

招标代理人: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08X室

联 系 人:韩先生 李先生

电 话:15515905720

传 真:0371-6726 1777

二O一四年八月 二十 日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