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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速公路京沪管理处河北省京沪高速公路沧北与吴桥主线站收费广场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6-13 13: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省京沪高速公路沧北与吴桥主线站收费广场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京沪高速公路沧北与吴桥主线站收费广场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13]49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4]25号,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沪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沪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北省京沪高速公路沧北与吴桥主线站收费广场路面改造工程施工

2.2项目概况:对沧北主站出口广场及辅站广场、吴桥主线收费站南广场的路面进行改造。面层采用25cm厚水泥混凝土板,处理面积8275m2;基层采用38cm贫水泥混凝土,面积为827m2。重做沧北主收费站出口广场路侧排水沟,长320m,设置集水井;在互通区内开挖排水沟及匝道下顶进φ1m圆管涵,将水引入蓄水池。

2.3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2014年 7 月 20 日开工,计划工期为 4 个月。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施工

2.5标段划分:本工程拟划分为1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资质(具有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资质的外省企业须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备案)或具备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 3 年( 2011年5 月1 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 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其中包含高速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新建或养护维修内容,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行合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1名投标人报名投标。

3.5投标人(如公路工程总承包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单位名称和资质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复核,如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不符,投标人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对于投标文件评审时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评审。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6月 13 日至2014年 6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至 11:30,下午 14:30至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在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二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关联企业情况表(附件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 7 月 8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汇宾大酒店三楼大会议室(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6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沪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沧州市307辅道农科院东200米

地 址: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

邮政编码:061001

邮政编码:050051

联 系 人:武信

联 系 人:侯玉阳

电 话:0317-5634080

电 话:0317-2080151 13373170510

传 真:0317-5634888

传 真:0317-2080151

8.附件1:企业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附件1: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盖章)

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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