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区覃塘至贵港城市道路东段(西环立交至平南监狱段)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港北区覃塘至贵港城市道路东段(西环立交至平南监狱段)改造项目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发改投资〔2013〕205号文《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港北区覃塘至贵港城市道路东段(西环立交至平南监狱段)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港市港北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招标人为贵港市港北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港北区覃塘至贵港城市道路东段(西环立交至平南监狱段)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DHGGGG2013014 (2)项目规模:改造城市道路长2820米,宽60米,具体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程概算投资约9278.58万元。(最终以工程预算控制价为准) (3)建设地点:覃塘至贵港城市道路东段(西环立交至平南监狱段) (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和图纸要求。 (5)要求工期:定额工期: 330 天(日历天);要求工期: 310 天(日历天)。 (6)要求质量:符合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贵港市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9 月 9日起至2013年 9 月1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到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贵港市龙脉华庭3号楼二楼)接受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3)单位资质证书副本;(4)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5)授权委托书(原件);(6)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贵港市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材料;(7)根据桂建管[2013]34号文规定“广西区外入桂建筑企业到我区开展建筑活动的,应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真实性核查”,广西区外潜在投标人应提供诚信信息库内本企业基本信息页的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叁份,原件出示备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包含图纸,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不提供电子版本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9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贵港市龙脉华庭3号楼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www.ggzfcg.gov.cn/)、贵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www.ggjs.com/)及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港市港北区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港北区行政中心B401室 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市财政局东侧三楼 邮编:537100 邮编:537100 联系人:莫小姐 联系人:吴小姐 电话:0775-4258402 电话:0775-4555713 4569097(兼传真) 2013 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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