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厅2014年冬季采暖煤采购招标公告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受辽宁省公安厅委托,对厅2014年冬季采暖煤(编号:LNZC2014-0456)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分包产品名称1采暖煤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不低于1600吨/日的煤炭运输能力(如供应商自有运输车辆,须提供自有运输车辆5台或5台以上行车证的复印件;如供应商有与具有运输能力的单位签订的运输合作协议,须提供合作协议及合作协议方运输车辆5台或5台以上行车证的复印件,(合作协议签订的有效期须超过本次采购货物的供货期)和随时应急配送的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2)投标供应商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应设有不低于5000平方米的储煤场地(提供煤场场地土地产权证复印件或租用场地的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査)并有不低于1万吨的储煤量(不包括蜂窝煤数量,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储煤量承诺函,格式自拟)。(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3)供应商需提供市级或市级以上具有煤炭检测资质的检测部门出具的煤质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4)供应商2011年、2012年、2013年中至少有1年具有不低于10000吨煤炭经营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5)具有煤炭批发经营权(营业执照中要有所体现)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为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liaoning.gov.cn)“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获取招标文件、报名登记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4年11月09日,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登记详见"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网"(地址http://www.lnzc.gov.cn)“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报名登记注意事项”。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11-10 13: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五楼开标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采购单位:辽宁省公安厅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岐山路2号
联 系 人:吴大鹏
联系电话:15504006752
集中采购机构: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砖红色楼)综合楼A座515室
项目联系人:康震
联系电话:23447785
传真:024-23447752
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024-23447726
合同事宜咨询电话:024-23447779/23447770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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