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宁东基地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项目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东基地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项目采购已获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实施,采购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采购内容:二氧化硫分析仪5套,氮氧化物分析仪5套,一氧化碳分析仪5套,臭氧分析仪5套,PM2.5分析仪5套,PM10分析仪5套,气象仪(五参数)4套,质控设备(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标气、阀门等)4套,数据传输与网络化质控平台软硬件(VPN传输设备子站设备共4台,中心站1台;应用服务器及数据库服务器2套;数据库软件1套), 数据采集仪、数据处理软件及工控机4套,城市环境摄影系统4套,能见度监测仪4套,视频监控系统4套,不间断电源4套,机柜42U 8套,冷暖变频空调4套。
采购范围:“配套设备及软件配置一览表”要求的全部内容,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计划供货期:45日历天(含安装、调试期);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需在开标现场提供与本次所采购主要货物相对应的产品生产制造商专项授权委托代理销售证明原件)。
3.3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并具有企业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3.4 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其他条款。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10日至2013年9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层(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报名。
4.2投标人报名时须递交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准确填写项目名称及受托人联系方式)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所在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2010-2012)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等相关资料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还需在开标现场提供与本次所采购主要货物相对应的产品厂家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9月10日至2013年9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在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采购文件。
5.2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暂定为2013年9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代理机构: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
基地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穆斯林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商贸城东楼147号房产大厦九层
邮编:750002邮编:750002
联系人:赵龙联系人:顾文龙
电话:0951-5918313电话:0951-4102215
201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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