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第2013-10747号信息--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用超声波仪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需求:
1、采购项目名称:其他
2、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
3、数量:1
4、其他要求:
a、以上货物的报价清单应列明标准配置的配置情况和所有特殊配件的型号、数量、价格等。
b、货物报价(含主要配置报价明细,包括:原产地、型号、数量、价格、交货期、质保期等。);以上货物的报价(请报人民币上海最终交货地完税价格)均包含运输、保险、卸货、安装、调试、培训等。
c、 相关产品的详细配置、技术性能介绍(针对上述项目提供产品彩色样本)、技术规格响应明细表等;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采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果报价文件中有外文文件或资料的,必须同时提供其中文翻译,以便核实;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技术性能规格及参数,必须与制造厂家公布或确认的内容保持一致;供应商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
d、 同型号货物市场销售业绩;
e、 响应单位资格文件(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f、如果供应商所提供的主要货物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供应商应提供制造厂家的正式授权证明或者提供合法获得该货物及售后服务支持的有效证明;
g、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h、 受托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i、售后服务承诺书;
j、响应单位的商务资料(地址、联系人、电话、手机号码、传真等)。
k、所有文件一正二副(密封),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具体项目内容和要求,以询价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二、接受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凡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根据询价文件的要求,于2013年10月29日(星期二)10:00前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响应文件,接受响应文件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05室,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10000元人民币,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不予接受。
三、询价文件获取办法:
凡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接受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使用CA证书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免费下载询价文件。
网上下载询价文件方式以及下载不成功的,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通知》办理。
凡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询价文件,未按规定获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
邮编: 200011
联系人:傅丽君
电话:021-63186091
传真:021-63185569
采购人: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中山西路1380号
联系人:邓寅楚
电话:62758129
传真:6275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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