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人员“点勤”式移动监管矫正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宁夏中天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按照贺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以贺政采计【2014】118号下达的集中采购计划,由贺兰县司法局委托具体组织实施采购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采购编号:贺政采计【2014】118号
招标编号:ZTSJ-NZC/A14188
二、项目名称:贺兰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人员“点勤”式移动监管矫正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名称
要求
1
贺兰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人员“点勤”式移动监管矫正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名称
数量
▲矫正人员“点勤”式监管矫正系统、管理机、大屏系统、LED显示条屏、空调、扩声系统、云资源系统
1批
资质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书;
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由投标人所在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6、投标人须提供带“▲”设备生产厂家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7、与此项目相关的其他资质文件。
保证金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公户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万元人民币 开户名称: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石嘴山银行银川新华街支行 财务电话: 0951-6093070 投标人持 CA 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请于距开标三天前获取、逾期无法获取。
1、未中标人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由代理机构使用网上交易操作系统向交易中心发送退还请求,中心收到退款申请后,将进行保证金退还给未中标公司的基本账户。
2、中标公司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到招标代理机构申请可退款证明,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使用网上交易操作系统向交易中心发送退还请求,中心收到退款申请后,将进行保证金退还。注:退还保证金一律按照缴纳公司的基本账户进行退回。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二)投标人具备:见上表;
(三)本项目不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以上公示资质要求及技术参数指标仅做为参考,请各供应商严格按照我公司发出的招标文件执行。
五、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25日上午9:00)至(2014年8月29日下午18: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持本企业CA认证锁登陆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www.ycsggzy.cn)报名,报名时要求上传相应资质影印件(jpg图形格式)。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张维斌。联系电话:13309592234、0951-7805195/7805196。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 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每套300元。
2、 投标人须在投标时现场缴纳购买《招标文件》款,凭收据参加投标,未缴纳购买《招标文件》款的概不接受投标。
七、投标答疑会:
(一)本次项目不召开投标答疑会;
(二)投标答疑时间:无;
(三)投标答疑地点:无;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9月16日上午9:00整(招标人自上午8:30时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九、开标时间:2014年9月16日上午9:00整 ;
开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十、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单位:贺兰县司法局
联系人:朱 敏
联系电话:0951-8062155
代理机构:宁夏中天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 雪
联系电话:0951-5606215
交易中心: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丁玉林
联系电话:0951-5039636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兰县司法局
地 址:贺兰县银河西路
联系人:朱 敏
电 话:0951-8061255
代理机构:宁夏中天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8号瑞银财富中心A座6层
联 系 人:张 雪
电 话: 0951-5606215
宁夏中天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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