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入境办证辅助人员劳务派遣项目的补充公告(项目编号:SZCG2014042897)
关于出入境办证辅助人员劳务派遣项目的补充公告
(项目编号:SZCG2014042897)
各投标人:
现对出入境办证辅助人员劳务派遣项目(项目编号:SZCG2014042897)的招标相关事宜作以下补充说明:
1、招标文件关键信息评标信息技术部分第3点“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情况”的评分准则内容有误,现进行修正,修正后的评分准则内容为“要求2014年1月至3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否则该人员不予计分。(1)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得80%分数;(2)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得20%分数。以上2项累加计分,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2014年1月至3月的社保资料(网页或窗口打印资料均可,未提供三个月资料的人员不予计分)、资格证书及学历证书作为得分依据(均要求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投标文件初审表符合性检查第11项和13项的“税金”修正为“税费”。
根据以上2点内容,我中心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了相应修改,请各投标人用密钥登陆我中心网站后在相应位置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重新下载(或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处重新下载)修改后的项目招标文件,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文件名为“SZCG2014042897(修改后)_A.ZBS”。
特此公告!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04月08日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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