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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容灾备份系统第三阶段核心采编供稿同城灾备项目IT设备采购与集成子项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11-24 08: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人名称:新华通讯社办公厅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采购人联系:010-6307358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2108066、8146、8111

招标编号:TC1403BK4/02

招标项目的用途:信息建设

招标项目的性质:政府采购

采购内容:容灾备份系统第三阶段核心采编供稿同城灾备项目IT设备采购与集成子项

简要技术要求:*CPU:四核CPU,主频≥2.13G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或于2014年2月15日后有效期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

(3) 投标人所投交换机须具有工信部入网许可证;

(4) 投标人所投IPS、防火墙和堡垒主机须具有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及中国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产品认证证书;

(5) 投标人所投大屏幕展示系统中的液晶拼接屏整机须为“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第十六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6) 投标人须具有原厂商针对本项目服务器、交换机、防火墙、IPS、堡垒主机、负载均衡、NAS存储机头和专业交换机、统一监控平台软件、数据交换中间件产品的有效授权书;

(7) 投标人须按照“第三部分技术需求书3.5”条款的要求,提供免费技术培训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人须按照“第三部分技术需求书3.6” 条款的要求,提供驻场服务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9) 投标人须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0)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套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1月20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6室(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0日上午9:30

开标时间:2014年12月10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徐超、李艳君

联系方式:010-62108066、8146、8111

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帐号: 0200049619200362296

户名: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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