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污染减排能力建设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GJ141120597 )
甘肃省招标中心受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的委托,对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污染减排能力建设政府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GZ141175-SHKY03(Z) 二、招标项目主要内容: 包一: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台; 包二:超纯水机 1台,微波消解/萃取系统1台; 包三:离子色谱1台,十万分之一电子天平1台; 包四:紫外分光光度计 1台,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 台 包五:超高效合相色谱仪1 台; 包六:ICP-MS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质谱仪1台; 包七:台式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1台,溶解氧仪2台,电导率仪1台,浊度仪1台,PH计2台,手持式风速风向气象仪1台,BOD分析仪1台 注:招标货物全部为原装进口设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供应商必须是以上货物的制造商或取得投标产品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
3. 供应商需具有所投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4. 供应商必须具有经营进口投标货物的经营许可,并具备办理投标货物免税申报的能力;
5. 供应商必须提供由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1月24日至2014年11月28日;每日00:00-23:59
1、方式: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购买。
(http://www.gsggzyjy.cn/)
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份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6日09:30时前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第三开标厅(雁滩高新开发区雁兴路68号)
开标时间:2014年12月16日09:30时
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第三开标厅(雁滩高新开发区雁兴路68号) 六、信息注册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购买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 七、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采购联系人:苏楠
采购联系电话:0931-868288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
详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333号
联 系 人:王薇 李艳雯
电话/传真:0931-8502381
收 款 人:甘肃省招标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金雁支行
帐 号:104 006 805 626 八、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收款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 号:6608 0001 2189 8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行 号:3138 2105 4001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天庆嘉园1296号
甘肃银行到账查询电话:0931-8276931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前。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甘肃省招标中心
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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