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2014年春季植树造林苗木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盐池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的委托,具体组织实施对盐池县2014年春季植树造林苗木采购项目招标事宜,决定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资质能力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盐池县2014年春季植树造林苗木采购项目
二、采购计划编号:盐财(采)[2014]-0219-01号;采购项目编号:YCHL-2014-(采)-031
三、采购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榆树37.98万株,新疆杨3.41万株,樟子松0.6万株,大接杏3.3万株。(详细规格参数见招标文件)
2、标段划分:一标段:榆树37980株;二标段:榆树37980株;三标段:榆树37980株;四标段:榆树37980株;五标段:榆树37980株;六标段:榆树37980株;七标段:榆树37980株;八标段:榆树37980株;九标段:榆树37980株;十标段:榆树37980株;十一标段:新疆杨34100株;十二标段:大接杏33000株;十三标段:樟子松6000株;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自然人;
2.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
3.具有履行合同需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及并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不良记录;
6.与此项目相关的其它资质许可证;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2月28日上午8:00至2014年3月6日下午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wzzw.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林木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缺一项证件,报名审核不予通过。(备注:自然人投标只需上传自然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林木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经营许可证)。
2.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14年2月28日上午8:00至2014年3月6日下午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下载或至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11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开 户 名: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银川市开发区支行
账 号:29-140001040017252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3月7日上午8:30时(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八、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过渡户
开户行:宁夏吴忠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 号:系统内提供随机产生的子帐号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14年3月6日17:00前
(1)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 CA网上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随机虚拟账户,可按该账户直接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务必按照网上系统提供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以单位基本户转入(须在交易中心进行备案),其他户转入投标时出现问题、账号填写有误或没及时缴纳将导致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暂不接收网银业务。
(3)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为开标会议前一天的17:00前,但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缴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核实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在开标之日的前一个工作日。
注:退还保证金一律按照缴纳公司的基本账户进行退回。
九、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www.wzzw.gov.cn。
采购方联系人:王宁庚 联系电话: 13895155047
十一、监督单位:盐池县政府采购办 监督电话:0953—6013416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0953-2138216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方雪 王宣
联 系 电 话: 0951-5676765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