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爱乐实验小学温馨校园文化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石景山区爱乐实验小学的委托,对北京市石景山区爱乐实验小学温馨校园文化建设工程项目在国内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现欢迎合格的承包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JSZC-XM201310091993
二、招标范围及形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名称:北京市石景山区爱乐实验小学温馨校园文化建设工程项目
四、采购人名称:北京市石景山区爱乐实验小学
五、采购人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重聚中街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13522341931
八、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南路7号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8878644
十、预算控制金额:人民币1,900,000元
十一、采购内容及用途及投标方资格要求:
1、采购内容:北京市石景山区爱乐实验小学温馨校园文化建设工程项目
★2、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实质性条款):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有效资质:
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②乙级(含)以上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资质;
(4)项目经理需受聘于本企业,具有建造师贰级或以上资质,且必须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B本及具有公共场所相关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5)投标单位必须对其承担的任务负责,施工中需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市级质检标准进行过程的质量检验与控制。
(6)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十二. 购买标书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三.购买标书费用:200元,售后不退。
十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10月25日至2013年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
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十五、询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11月1日上午9:30 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询标内容:对《招标文件》技术及商务部分进行现场答疑,同时现场踏勘。
十六、投标截止日期:
2013年11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不接受现场递交以外的投递形式,投标人采取其他投递形式致使投标无效,采购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现场递交系指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直接递交给采购中心联系人,并签字确认)
十七、开标时间:2013年11月15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九、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同时递交“收退保证金协议”)
投标人投标时,应当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形式交纳。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交纳不实的,一经发现,由投标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标人如做汇款,请在电汇单附言中注明采购编号(SJSZC-XM201310091993),并将汇款凭证传真至68862012周灵。
二十、开户银行及账号
收款人: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020001340900881404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八角支行
项目负责人:郝洪生
电话/传真:(010)68878644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0月25日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