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信息2014-407 --有关奉贤区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二)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使用单位的委托,对奉贤区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二)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仪器设备采购(二);
2、采购编号:ZX2014-065;
3、项目内容:一体化蒸馏仪等;
4、预算金额:75万;
二、合格的投标人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并成为会员的供应商,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网址:www.shzfcg.gov.cn或www.zfcg.sh.gov.cn);
3、供应商必须是制造厂家,或是由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参与本项目中一体化蒸馏仪, 土壤研磨器, 恒温恒流空气采样器和自动烟尘测试仪设备投标的唯一代理商;
4、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规定。
三、投标所需资料
1、询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
4、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由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参与本项目一体化蒸馏仪, 土壤研磨器, 恒温恒流空气采样器和自动烟尘测试仪设备投标的唯一授权书证明;
5、设备一览表(须注明所投产品品牌、型号、具体技术参数及技术参数是否偏离等情况);
6、售后服务承诺书;
7、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精神,如果供应商符合文件规定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密封投标。资料不齐或投标文件没有一式三份或未加盖公章,其投标文件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凡愿参加报价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4年12月29日下午15:30以前向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以上密封的报价文件;逾期递交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投标人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投标地点: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383-399号丽洲大厦1904室。
五、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383-399号丽洲大厦1904室
联 系 人: 张旭
联系电话: 021-37563191
预算单位:上海市奉贤区环境监测站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华苑路19号
联 系 人:陈磊
联系电话:021- 57410279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询问或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列表询价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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