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博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轨道交通车辆综合实训室建设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博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就轨道交通车辆综合实训室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BSZB2014-A018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轨道交通车辆综合实训系统1套 电气控制综合实训台1套 | 1.0 | 项 | 140.0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 无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4年8月12日至2014年8月2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地点:杭州市振华路200号瑞鼎大厦B座606室
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3日 13:30
六、投标地点:杭州市登云路518号恒策西城时代3幢1708室(杭州时代电子市场北侧)
七、开标时间:2014年9月3日 13:30
八、开标地点:杭州市登云路518号恒策西城时代3幢1708室(杭州时代电子市场北侧)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40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杭州博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杭州联合银行丰潭支行
银行账号:201000069514479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1)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2)2.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2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3)现场勘查:本项目不组织统一勘查,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勘查。(4)监督管理部门: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电话:87057615(5)博实公司邮箱:boshizb@126.com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博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振华路200号瑞鼎大厦B座606室
联系人:谢小姐
联系电话:0571-56928685、87916090
传真:0571-56928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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