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湖滨区东方红水库防汛应急工程施工招标二次公告
三门峡市湖滨区东方红水库防汛应急工程施工招标二次公告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三门峡市湖滨区水利局的委托,现对“湖滨区东方红水库防汛应急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LHSSG2013—008
二、工程概况:
①溢洪道进口处石渣清理;②溢洪道进口段右岸新建M10浆砌石挡墙,长15米,高4.3米,顶宽0.6米,底宽3.18米,临水侧与侧坡比均为1:0.3;③溢洪道进口段右岸挡墙上部新建M10浆砌石护坡25米,厚0.5米;④溢洪道陡坡段土方回填;⑤下游坝脚处新建15米长浆砌石挡墙,高1.5米,底宽2米,顶宽1米;⑥大坝坝顶防浪墙及下游坝坡踏步局部裂缝采用M10砂浆勾缝;⑦大坝背水坡冲沟培土;⑧大坝下游坝面排水沟清淤;⑨千米石渠清淤。
三、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四、建设地点:湖滨区磁钟乡东方红水库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工期要求:30日历天
七、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八、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②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房建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且未担任在建工程,并具有熟练的从业经验;
③业绩要求:企业自2011年5月1日以来(以工程验收证书时间为准)承担过两项类似项目业绩(中标价在20万元以上);
④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九、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资料
报名时出示以下各项资料原件(同时按顺序整理报名资料复印件4套成册,加盖公章),经核对原件和复印件无误后除授权委托书外其它原件退回,4套复印件留存:
1、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系本单位员工证明和被授权人本人近三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级建造师需提供继续教育证书)、无在建项目证明、身份证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4、省外进豫企业需提供《进豫备案介绍信》(具体备案手续请查阅“豫建建〔2013〕15号文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
5、外地、市企业须提交企业所在地(外省企业为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介绍信、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及企业所在地(外省企业为省级)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和检察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证明;
6、本地投标企业需持有检察院开具的无违法犯罪查询记录证明(湖滨区检察院518室);
7、资格审查表原件。
注:开标时审查上述原件。
十、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14年1月10日-2014年1月1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
2、 地点:三门峡市文明路与六峰路交叉口东北角综合楼405室;
3、招标文件在报名的同一时间地点领取,每套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须在开标时间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至以下账户(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更换正式财务收据(此收据为提交和退保证金的唯一有效凭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换取保证金收据的投标企业视为放弃投标:
单 位: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郑州中苑支行
账 号:2468 1519 8166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湖滨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hubin.smx.gov.cn)同时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三门峡市湖滨区招标办
联系人(电话):高女士(0398-2958508)
招标人:三门峡市湖滨区水利局
地 址:三门峡市陕州路北段
联 系 人(电话):李女士(0398-290219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门峡市文明路与六峰路交叉口东北角综合楼405室
联 系 人(电话):张先生(18039987361)
电子邮箱: smxlh369@163.com
三门峡市湖滨区水利局
201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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