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森林动物园医用器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连汇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森林动物园的委托,对大连森林动物园医用器械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HYXM131005v二、招标内容:医用器械 1批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三、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便携式彩超的有效经销授权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4)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5)外地投标人须有在大连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签订协议的有效时长不得低于本项目的质保期)。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3年10月28日起至2013年11月11日止每天8: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汇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沙河口区五四路150-5号711室)。五、报名要求: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原件、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和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本地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原件及以上证明材料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3年11月19日13:00至13:30(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3)(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3年11月19日13:30(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3年11月19日13:30(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2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十、招 标 人:大连森林动物园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汇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于洋 电 话:0411-84308636/84369986传 真:0411-84308636开 户 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建支行账 号:802301209008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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