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道路交通标线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清丰县政府采购道路交通标线项目采购公告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清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对道路交通标线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文件编号:QC[2013]032-GK09号
二、采购项目:道路交通标线项目(冷喷交通标线约8000平方米,热熔交通标线约35000平方米)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招标项目的生产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含200万);
(2)具有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中所用的标线涂料(白色、黄色)需出具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有效期内);
(4)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13年12月2日起至2013年12月16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到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清丰县人民路综合办公楼一楼113房间)领取。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3年12月24日9:3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清丰县人民路综合办公楼一楼113房间
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3-7219107
传 真:0393-7219107
采购单位联系人:扈国华 联系电话:13303937166
七、注意事项:
1、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另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XX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保证金13600元 (购买招标文件时,以单位转账形式提交到清丰县国库支付中心资金部,账号:中国建设银行清丰县支行4100 1516 8100 5020 0435)未收到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属于无效投标,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投标,保证金一概不予退还;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投标,必须在投标时间前一日,书面通知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否则,保证金一概不予退还。
3、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八、公告发布网站: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hngp.gov.cn
濮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puyang.hngp.gov.cn/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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