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公安消防局消防装备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_首页标讯_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青岛市公安消防局消防装备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4-11 13:2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消防装备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青岛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市公安消防局的委托,对其所需消防装备建设采购项目以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T-20140403-005

2、项目名称:消防装备建设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

第一包主要内容:城市消防主战车20辆

第二包主要内容:大功率水罐泡沫消防车10辆

第三包主要内容:32米云梯车5辆、39米云梯车5辆

第四包主要内容:雪龙消防车2辆、高层供水车2辆

第五包主要内容:多功能抢险救援车(重型)1辆、多功能抢险救援车(中型)1辆

第六包主要内容:高喷臂多剂联用消防车2辆

第七包主要内容:30米高喷消防车4辆、40米高喷消防车4辆

第八包主要内容:大口径消防水炮拖车2辆、移动消防炮50架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9000万元。其中第一包12000万元,第二包4950万元,第三包7450万元,第四包1560万元,第五包1340万元,第六包2180万元,第七包6560万元,第八包2960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2进口车辆的投标人应具有进出口代理权资质,应承诺对外开具信用证额度不低于投标总额。(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其中一方具有即可。开标时需提供进出口代理资质原件及承诺书原件)

5.3如果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商,必须出示投标产品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开标时提供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其中一方具有即可)

5.4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开标时需提供“3C”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5投标人必须在国内有常驻的售后服务机构。(开标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5.6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任何不良记录,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下同)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根据青岛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报名。注册并报名成功后,按照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2014年4月11日起至2014年4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一楼二号窗口;

售价:每套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根据《青岛市政府采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试行)》,供应商在报名时还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项目经理姓名和身份证号,因供应商填报错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8、招标文件的询问

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的,请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在2014年4月21日17:00时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按照以下联系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2014年5月5日9时00分起至9时30分止。

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二楼4号开标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联系方式

10.1招 标 人:青岛市公安消防局

地 址:青岛市金湖路16号

E-mail: hzhqd2009@hotmail.com

邮政编码:266000

电 话:0532-66577165

联 系 人:胡仲红

10.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辽源路268号鼎都3号写字楼201

E-mail: boxinzb@163.com

邮政编码:266000

电 话:0532-66565558

传 真:0532-6656555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

银行账号:37101983710051019788

联 系 人:张九国、文雯

2014年4月10日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