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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2014-2016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塑料检查井材料采购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4-14 06:4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龙泉市2014-2016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塑料检查井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ZW2014-0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龙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经采购办批准,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竞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龙泉市2014-2016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塑料检查井材料采购

二、项目内容及规模:采购总预算指导价为人民币1307万元,采购内容如下:

塑料检查井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厂家唯一授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

四、报名提交资料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须注册为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或到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索取。报名时须提供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报名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复印件(传真有效)。

招标文件工本费为500元整,售后恕不退还。(电汇方式缴纳,交纳户名: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交纳帐号:1210251009200020230 开户银行:龙泉市工商银行。)

联系地址: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龙泉市华楼街华楼旺角大楼三楼)。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标准:人民币10万元整;(电汇方式缴纳,交纳户名:龙泉市招投标中心,交纳帐号:2010 0001 5301 603 开户银行:龙泉市剑瓷农村信用合作社)。

注:1、请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填写招标项目名称,若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放弃投标须在开标前一天提供书面说明;2、在开标时须提交由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据的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否则拒绝其投标;3、拒绝其他方式交纳,由此形成的责任自负。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4年5月5日09:30前递交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定于2014年5月5日09:30时,在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务必派全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如果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和本次招标的货物清单、技术参数、评标办法等招标文件内容存在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4月18日17:00前向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书面提出质疑与澄清内容,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人于2014年4月21日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龙泉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澄清的内容与质疑的答复、招标文件修改内容,请各投标人到时到网上查阅(网址:http://www.lqztbzx.com、http://www.zjzfcg.gov.cn),不再另行通知。

九、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请务必到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申请(网址:http://www.zjzfcg.gov.cn/jsp/sup/enrol/sup_reg_flow.jsp);各供应商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龙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徐先生联系电话:0578-7765525,手机:13857059986

(2)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叶先生 联系电话 0578-7766758 传真: 0578-7126383

龙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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