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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五莲县户部乡0.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4-08-18 20:30:00 来源:山东省政府采购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14年五莲县户部乡0.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五莲县户部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五莲县户部乡,含蓄水池,输变电线路,变压器,机组,闸阀井(泄水井)泵房及进水池,大口井,拦河坝,管涵,道路,衬砌排水沟,塘坝加固,衬砌河道,石坝,防护林,塘坝,拱桥等

2.2工程地点:五莲县户部乡;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工程全过程监理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

3.2投标人必须提供五莲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4年08月14日至2014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济南路257号银河华府南沿街三楼302室 。

3.售价:200元/套(图纸费另计),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会劳动保障中心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并加盖社保部门印鉴);

4.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师证、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会劳动保障中心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

4.4投标人必须提供五莲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见附件1)。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5.1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日照政府采购网、日照政务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五莲县户部乡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五莲县户部乡驻地

联 系 人:王汉军

联系电话:0633-5401001

代理机构: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济南路257号银河华府南沿街三楼302室

联 系 人: 王汉钢

联系电话: 0633-2291568

电子信箱:sdqxrz@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

账户名称: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

银行账号:15651001040037061

附件1 查询行贿犯罪申请

五莲县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近期将参与XXX工程招投标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对XXXX 单位,法人代表XX,项目负责人XX 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函告我单位.。

申请单位:XXX公司

二0XX年X月X日

备注:申请查询的单位须向检察机关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面申请,被查询公司(企业)注册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被查询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单位:五莲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联系电话: 0633-301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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