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后勤用房及警勤中队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LTC-147DR212E279 1、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就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后勤用房及警勤中队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性质:维修改造工程。 工程数量:1项 工程规模/用途:后勤用房及警勤中队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拆除、装饰、装修、给排水、采暖、电气、安装等工程。 资金来源:财政预算内资金。 采购预算:3614486.42元人民币。(其中后勤用房维修部分采购预算为3177388.65元人民币;警勤中队维修部分采购预算为437097.77元人民币)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111号; 2.3工期:30个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格: 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4)招标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如潜在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可从即日起至2014年8月22日每天9:00~11:30,13:00~15:30,到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RMB500元,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不负责因招标文件晚到或丢失所引起的责任。(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出示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书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的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时,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 7、标前会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标前会地点为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开标大厅。 8、投标文件提交的开始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到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2014年9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标机构: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A区10层 邮政编码:150036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范书栋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451-82367062 项目联系人:秦志博、迟春波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67132转8202 传 真:0451-82367163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昆仑支行 帐 号:08-066201040026226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111号 电 话:0451-82641185 邮政编码:150040 联 系 人:赵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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