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木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彭阳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木门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彭阳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彭阳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木门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依法组织采购,现邀请具备供货和提供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
1.1项目名称:彭阳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木门采购项目
1.2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标段
序号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Ⅰ
1
高级成品木门(子母门)
1300×2200
樘
36
医技楼
2
高级成品木门
900×2200
樘
21
3
高级成品木门
1500×2200
樘
16
4
高级成品木门
1000×2200
樘
74
5
高级成品木门
1300×2200
樘
14
门诊楼
6
高级成品木门
900×2200
樘
11
7
高级成品木门
800×2200
樘
9
8
高级成品木门
1500×2200
樘
15
9
高级成品木门
1000×2200
樘
145
10
高级成品木门
1300×2200
樘
143
住院部
11
高级成品木门
900×2200
樘
11
12
高级成品木门
800×2200
樘
168
13
高级成品木门
1500×2200
樘
33
14
高级成品木门
1000×2200
樘
26
15
高级成品木门
1800×2200
樘
3
16
高级成品木门
1500×1600
樘
1
2.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编号:彭政采计2014年084号
采购文件编号:NXWS201407H007
固(彭)交易采招【2014】71 号
3.供应商资格
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以近期连续三个月缴费凭证为准);
(5)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告知函开具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止);
(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制造商或获得销售授权的代理商;
(2)产品制造企业须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有效期内)。
报名时提供上述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投标时提供原件审核。
4.公告及报名
4.1公告时间: 2014年8月18日至8月22日
4.2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4年8月19日至8月25日(公休日除外)[每天8:30-11:30,14:30-18:00]
4.3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5.1原则上标书费以现金方式当场提缴,无法当场提缴的,投标人必须以公司名义在规定时间内用转账方式提缴,超过规定时间一律不予受理。
5.2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如为外省市投标单位,鉴于路途遥远,不能及时在报名时间内及到指定报名地点领取招标文件的,可在上述时间将投标单位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电邮形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进行审查,发到邮箱后,需来电告知,经审查通过的供应商给予报名并发放招标文件。
注: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整,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9月10日9时30分
6.2开标时间:2014年9月10日9时30分
6.3开标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7.1采 购 人:彭阳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及电话:姜海山 0954-7014575
7.2采购代理机构: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嘉怡公寓2-801
联系人:徐芳邮编:750001
E-mail:LLyy0730@163.com
电话:15719590404
8.投标保证金请汇至:
账户名称: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宁夏银行营业部
账号:01000140900012821
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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