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职业技术学院院本部物业管理(绿化养护、清洁服务)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_首页标讯_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院本部物业管理(绿化养护、清洁服务)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8-20 07: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供应商: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汕头职业技术学院院本部物业管理(绿化养护、清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CG2014044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职业技术学院院本部物业管理(绿化养护、清洁服务)公开招标采购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810,090.00元(二年,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物业管理(绿化养护、清洁服务)。(详情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

  4.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六、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投标人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8.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12日9时30分(注9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9月12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十一、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的供应商须预先进行报名:

  1.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8月19日起至2014年9月2日期间带报名函到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报名备案,或者将报名函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2.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9月2日17时。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4年8月19日起至2014年8月25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三、招标文件请点击附件自行下载。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江先生、黄先生

  电话:0754-88179796

  传真:0754-88179795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邮编:515041

  开户行:建行汕头市分行财政大楼分理处

  帐号:44001653101053000030

  采购人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0754-83582525

  传真:0754-83582500

  联系地址:汕头市濠江区东湖

  邮编:515041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8月19日  附件:汕头职业技术学院院本部物业管理(绿化养护、清洁服务)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点击下载)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