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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胜芳建设局垃圾车、垃圾压缩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8-20 07: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霸州市胜芳建设局垃圾车、垃圾压缩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HBAT021408165-CG

采购人名称:霸州市胜芳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霸州市胜芳镇

联系人:苗先生0316-761640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广安大街50号美东国际B座230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先生0311-851105810316-2602291

采购范围:一标段:对接式垃圾车;二标段:地埋式垃圾压缩设备。

项目实施地点:霸州市胜芳镇

供货安装周期: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拟采购设备的生产或经营单位;

2、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产品,必须是国家工信部或发改委《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并通过国家“3C”认证;

3、若为代理商需提供产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承担本采购项目的技术经济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8、同一品牌产品只认可一家投标,以首家报名为准;

9、2012年1月至今具有至少两个同类产品销售业绩。

二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拟采购设备生产厂家;

2、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承担本采购项目的技术经济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7、2012年1月至今具有至少两个同类产品销售业绩。

●注: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一套,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资料。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8月19日至2014年8月25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廊坊办事处(廊坊市爱民东道与建设路交叉口,周各庄新村6号楼1301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当面发售,售出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12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4年9月12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11-85110581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5110582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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