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服务(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淮北市招标采购中心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CG-F14114
受淮北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委托,就淮北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服务(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淮北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服务(二次)项目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保监会规定的经营健康保险的必备条件;在我国境内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年以上(含),具有良好市场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实现大病保险业务单独核算。
2、注册地在淮北市或在淮北市成立有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具备完善的服务网络,能够提供省内及时结算服务;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较强的医疗保险专业能力及承办大病保险业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配备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职工作人员。
5、商业保险机构总部同意淮北市分支机构参与大病保险业务,承诺对大病保险超支风险提供连带赔偿责任担保,并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
6、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7、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下载方式: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内登录淮北市招标采购网(http://www.hbzbcg.cn/hbztb/)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与投标。
四、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开标时间:2014年9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若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淮北市招标采购管理局(淮北市人民路196号,相阳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西北角,原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楼)开标二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9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若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项目不分包: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自带银行汇票方式缴纳(其他方式无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从注册地账户(分公司、子公司亦可)开户银行办理的自带银行汇票(单独递交,不要与投标文件封装在一起)、投标文件一并送达投标书接受人核验。如在投标截止前投标人未交纳合格的银行汇票,接受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评标结束后,入围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市招标采购中心留置;正常情况下,其他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当场退还给投标单位。
备注:如投标人对“自带银行汇票方式”不清楚请垂电0561-3198203咨询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淮北市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
账号:1331201021000146498
七、联系方式:
单位:淮北市招标采购中心采购部
地址:淮北市人民路199号淮北市招商大厦5楼西部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61-3111332
邮政编码:235000
网址:http://www.hbzbcg.cn/hbztb/Defaul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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