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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海关单身员工及交流干部宿舍楼地下停车场配套设施设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8-20 07: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拱北海关单身员工及交流干部宿舍楼地下停车场配套设施设备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工期

  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叁拾陆万柒仟捌佰肆拾柒元捌分(367,847.08元),含预留金¥17,000.00元。

计划工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 45个日历天。

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珠海市外省内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公安局技防办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技防从业单位,须持有省厅技防办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

3.3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3.5投标人在招标人单位无不良记录。

3.6、投标人必须按《招标议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委派代理人踏勘现场。踏勘现场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核查)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招标人不予签发《现场踏勘确认书》。备注:投标人资格函件正本中必须提交招标人签发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否则资格审查为不通过。

3.7、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人员代表)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三个月以上(2014年6月以来)的社保证明(原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19日至2014年8月25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珠海市红山路体育中心东门主体育场一楼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珠海市外省内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公安局技防办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技防从业单位须持有省厅技防办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以上资料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查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不邮购招标文件。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9月9日

15时00分,地点为珠海市红山路体育中心东门主体育场一楼(深圳市东方招标限公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海关网(www.customs.gov.cn)上发布。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

地 址:珠海市拱北侨光路5号华策综合楼三楼

联 系 人: 吴先生、刘先生、任先生

电 话: 0756-8164360、8164350 、8164359

传 真: 0756-8164184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红山路体育中心东门主体育场一楼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话: 0756-2666560/2526661

2014 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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