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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573台北京地区调频广播语音处理系统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8-20 08: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日 期:2014年8月19日

  招标编号:0701-144150390384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573台委托(以下简称“委托方”),对“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573台北京地区调频广播语音处理系统”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573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573台北京地区调频广播语音处理系统。

  ⑴本项目采购系统包含广告监测、新闻舆情监测、语音内容检索、系统管理4个业务子系统和广播全自动智能评估1个引擎。

  ⑵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合同签订后60日内,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573台。

  ⑶本项目详细技术要求请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需求。

  ⑷本次招标和评标以为单位,投标人应对本项目中所有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

  2.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应满足投标申请人条件且合格、有效,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的国税和地税登记证应合格、有效,投标人应提供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投标人应提供合格、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等纳税凭证,同时应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 投标人必须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被省部级以上政府机关处理的违法处罚记录承诺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9) 投标人所投的产品必须是本国产品,本项目不接受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

  10)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开具的证明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

  12) 投标人出具的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廉洁承诺书》,具体格式见本章附件1;

  13) 投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须具备国际认可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机构正式承认的符合ISO9000系列标准要求的认证证书(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 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的声明;

  15) 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承诺书,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全部项目的证明材料应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及相应声明文件、授权书原件,上述全部证明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交。

  3.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14年8月19日至2014年9月9日期间,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北京时间)到北京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标书室(一层东南角)签署本项目《保密承诺书》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杜庆 联系电话:0086-10-63348281)。招标文件每本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国内50元人民币。

  4. 招标文件澄清:招标人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答复(但不注明疑问来源)所有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对在规定的提交答疑问题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疑问将拒绝答复。提交答疑问题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28日9时30分。

  5. 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所有投标书都应附有规定金额(不低于投标总金额2%但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并同投标书一同递交。并采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支付。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等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10日上午9:30前,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送达下述开标现场,其后任何投标人文件将被拒绝。

  开标地点:北京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4层419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4年9月10日上午9:30

  7. 届时投标人可派代表1-2人出席开标仪式。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规定金额(不低于投标总金额2%但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并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8. 本次招标和评标以为单位,投标人应对本项目中所有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

  招标机构名称: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01室

  邮 编:100055

  联 系 人:王萌 沈昕

  电 话:0086-10-63348283 63348278

  传 真:0086-10-63373520

  邮 箱: wangmeng@itc.genertec.com.cn,shenxin@itc.genertec.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城支行

  银行帐号:323357659051

附件:

  廉洁自律承诺书

  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573

  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参加贵单位招标活动以及中标后合同签订、合同义务履行全过程中,保证不从事任何形式的贿赂活动,且保证不发生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具体承诺如下:

  1、公平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不与其他投标企业互相串通投标,不实施任何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一旦中标,严格履行合同约定,

  2、不与贵单位工作人员在任何场合单独接触,也不在非办公场所进行与本次招标活动、以及中标后的合同签订和执行有关的接触。

  3、不向贵单位、监督机构、管理机构、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评审专家及其亲属发出任何形式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邀请。

  4、不向贵单位、监督机构、管理机构、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卡、会员卡、回扣、佣金、咨询费等。

  5、不为贵单位、监督机构、管理机构、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餐饮、娱乐、购物等费用。

  6、不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贿赂活动。

  若违反此承诺书而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相关人员愿意承担相应的刑事、行政责任,由本公司负责赔偿因此给贵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愿意按照确认贿赂犯罪金额的三倍,向贵单位支付违约金。

  本承诺书不因我公司任何形式的机构变更、重组、兼并等而改变。

  本公司如中标,本承诺书做为主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司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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