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陈吴乡陈新线公路工程及坡头村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陈吴乡陈新线公路工程及坡头村道公路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洛宁县陈吴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洛宁县陈吴乡境内。
2.2建设规模:陈吴乡陈新线公路工程,全长2.1公里;坡头村道路工程,全长1.5公里。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5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标段划分
长度(KM)
主要工程内容
资质要求
洛宁县陈吴乡陈新线公路工程及坡头村道公路工程
施工标
3.6
施工图内的全部内容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2011年8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业绩以时间以交、竣工时间为准);
4、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2011、2012、201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6、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20日-2014年8月2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市洛龙区(洛南新区)古城路与英才路交叉口万基公寓13楼1303室);
3、投标报名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需出具以下证明材料原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3)2011年8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业绩以时间以交、竣工时间为准);
(4)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
(5)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8月20日-2014年8月2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市洛龙区(洛南新区)古城路与英才路交叉口万基公寓13楼1303室)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及图纸费用:人民币1000元/份,售后不退;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宁县陈吴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国栋
联系电话:1372161115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女士18537933600孙女士15538878587
联系电话/传真:0379-68606886邮箱:lyjhr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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