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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热力总公司郑州经开区工业蒸汽锅炉房工程(二期)换热首站土建安装工程施工第三次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8-21 09: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郑州市热力总公司郑州经开区工业蒸汽锅炉房工程(二期)换热首站土建安装工程,招标人为郑州市热力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于第一次、第二次招标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第三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南、第十五大街东;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各项内容(包含换热首站主厂房三层、设备基础、工业管沟、电缆沟等附属设施、站房内设备及管道安装);

2.3、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潜在的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组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不含特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者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21日起至 2014年8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经八路17号(经八路纬三路交叉口西北角)苹果工社三楼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报名。

4.2、投标报名携带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受托人身份证及《进豫备案介绍信》(若有); 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其他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凡外省进豫企业参加招投标报名时,应先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参加投标报名。报名时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印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获取地点:郑州市经八路17号(经八路纬三路交叉口西北角)苹果工社三楼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热力总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招标人地址:郑州市嵩山南路1号

电 话:0371-6898237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崔先生 王先生

电话/传真:0371―63225115/63225102

地 址:郑州市经八路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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