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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公安局“网上督察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8-21 20: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公安局的委托,就“网上督察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商财采(2014)168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名称

预算控制价(元)

技术要求

1

市局网上督察系统升级改造

4183890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规格要求

2

虞城县网上督察系统升级改造

1082070

3

柘城县网上督察系统升级改造

1124280

4

睢县网上督察系统升级改造

1335140

5

宁陵网上督察系统升级改造

919200

6

民权网上督察系统升级改造

1220300

7

夏邑网上督察系统升级改造

1415550

注:投标单位投标报价不允许超过每个县的预算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标书不邮寄。

四、购买标书时间:2014年9月22日―2014年9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公休日除外)

五、购买标书及投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1211房间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9月18日上午9:30投标截止。

2014年9月18日上午9:30开标。

七、开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会议中心第三会议室

八、联系人:刘先生 李先生

九、联系电话:0370-2697976

十、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单位要求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资质和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二级以上(含)资质。

十一、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

十二、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携带: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资质和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二级以上(含)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单位和所投系统(视频督察系统、语音督察系统、警务评议系统、可视化督察调度系统、综合应用系统、卫星定位系统)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并与河南省公安厅软件保持一致。

4、开标时需提供由投标施工企业注册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针对本项目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现场备查,自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方有效。

5、采购单位联系人:钱先生:0370-3277300-22192。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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