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双阳分局专用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编号:CCGP201411-000957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双阳分局 委托,对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双阳分局专用设备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二、采购人: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双阳分局三、项目名称: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双阳分局专用设备公开招标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2014-10-6235
计划编号预算总额(元)预算内资金(元)预算外资金(元)自筹资金(元)2014-10-623550000000500000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2014 年 12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十、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14 年 12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
十一、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15 年 01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
十二、发放标书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0201 年 01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 01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开标时间:2015 年 01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
十七、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环境监测仪器设备 十九、交货地点:双阳区丹江街378号
二十、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合同签订后,首付合同款30%,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60%,余款在一年保修期结束后付清。
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二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要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必须取得主要产品便携式烟气分析仪、烟尘分析仪、生物膜电极BOD测试仪、实验室纯水设备原厂商的授权书及原设备厂家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十四、售后服务:1、经销商要免费上门安装、调试,培训,实现采购仪器设备的所有功能均能掌握。2、仪器设备质保期一年,超过保修期后的维修只计材料成本费,全部设备享受终身维护。3、经销商一年内免费巡回检修服务2-4次。用户报修后12小时内到位,24小时内解决问题。 二十五、投标保证金:5000元二十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十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鹏 联系电话:84222684
补充说明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0431-88779609
联系人:
魏子奇 电话:88779602
马驰 电话:88779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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