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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将乐县水利局将乐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5-01-09 09:2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本公司受将乐县水利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将乐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科】采14033

2.招标项目内容:将乐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

合同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参数

采购单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第一合同包

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完善及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一批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将乐县水利局

杨斌

13850892278

第二合同包

防汛应急视频会商系统改造

一批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方可从即日起至2015年01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到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登记并申请购买采购文件。逾期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方视为放弃投标(供应商购买书面招标文件后,应尽速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完成电子招投标系统供应商身份的审核确认,并在前述规定的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

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三明市梅列区东新一路红岩新村1幢103室(卫生监督所后排)

5.联系人:小谢

联系电话:0598-86566658656663

传真:0598-8656665

电子信箱:kjgczx@163.com

6.投标人资格:

第一合同包: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提供有效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合法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5)投标单位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告知函原件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出示,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合同包: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提供有效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合法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4)投标单位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告知函原件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出示,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实行纸质与电子并行,投标人除了在规定必须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外,还应当通过三明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办法登录三明市政府采购网http://sm.fjzfcg.gov.cn/查询)。并行期间如果投标人没有按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请各投标人遵照执行。

8.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开标当日(北京时间)2015年01月29日上午9:00之前派专人送达,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2015年01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交易厅(金森大厦2楼)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法人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文档每包售价200元,邮寄另加50元,售后不退。

13.以上如有变更,[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通过将乐县政府采购网(http://sm.fjzfcg.gov.cn--将乐县)进行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购买招标文件帐号(公司帐户不接受个人名义转帐):

开户名: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三明列东支行

帐号:13820301040006991

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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