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森林公安第四森林公安派出所业务办公楼工程补充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5-01-26 09: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洛宁县森林公安第四森林公安派出所业务办公楼工程
补充公告
1、各投标企业不再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2、本工程报名地点变更为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宁县计生委四楼)。
洛宁县森林公安局
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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