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道办事处新办公楼物业采购_首页标讯_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道办事处新办公楼物业采购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5-01-26 09: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道办事处新办公楼物业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15-JLZTB-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吉林正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其所需的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规模:面积2700平方米。

1.2招标范围:餐饮、办公楼、会议、安保、专业保洁等综合性服务,能够应对突发事件。

1.3项目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388号。

1.4服务期:一年。

1.5项目年度采购预算:44.6676万元/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长春市注册或在长春市有分支机构或固定办公场所的企业;

2.3具有叁级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专业的管理队伍,有管理经验;

2.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拒绝市场信誉不良(如不良业绩、社会信誉不良、近年出现安全事故等)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投标报名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23日至2015年1月3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00分,下午13:30 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到招标公司(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A座18楼1804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13日14时00分,地点为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一楼开标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魏喜庆

电 话: 0431-81345237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正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A座18楼1804室

联系人:张鑫

电话:0431-81961804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