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贵港市城区圣湖片区截污工程设备采购与安装(重)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A1086)批准,现对贵港市城区圣湖片区截污工程设备采购与安装(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贵港市城区圣湖片区截污工程设备采购与安装(重)
二、项目编号:DHGG201463HA(重)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采购Q=120m³/h排污泵3台、回转耙式格栏除污机2台、QBL型手动两用启闭机7台等设备一批,含安装。具体详见公开招标采购文件。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价为116.73万元。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并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有资格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 发售时间:2015年1月26日至2015年1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本采购项目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4.购买招标文件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2015年度企业开具的有效介绍信原件、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前来,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查询函查询时间为项目招标公告公示期间)(委托代理人所在单位必须为投标人)。上述资料留一份备案(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合格并齐备方可购买公开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2月15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2月15日9时30分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十二、业务咨询: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电话:0775-4569097(兼传真)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775-4560240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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