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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关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部分学校校舍新建及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5-01-28 09: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TAHP-2015-034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部分学校校舍新建及维修改造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具备招标条件。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部分学校校舍新建及维修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规模:辖区内龙港中心小学新建五个教室及一个办公室、龙港中心校办公

场所的维修改造、三官庙初级中学、双楼小学及宋庄小学三所学校校舍的维修改造。

5、招标范围:主要包含新建校舍、门窗更换维修、校舍维修改造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工期要求:80日历天

8、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以投标人出具承诺书为准,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文件须注明本项目预投入的主要施工人员名单,并在中标后将其相关证件封存在招标单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01 月 27 日至 2015 年 02 月 02 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郑州市政七街与红旗路交叉口大河商务3号楼2楼213室报名。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企业法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应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出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出期间),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以上证件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两套(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获取时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获取地点:郑州市政七街与红旗路交叉口大河商务3号楼2楼213室;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有关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http://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法: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

联 系 人:简先生

电 话:0371-86199138

招标代理: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魏女士

电 话:0371-60108570 67269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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