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兴宁大道道路改造工程—路灯(二期)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宁明县兴宁大道道路改造工程—路灯(二期)项目已由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宁发改字【2015】4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宁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宁明县兴宁大道道路改造工程—路灯(二期)项目
项目编号:GBZB1505006A
建设地点:宁明县兴宁大道(旧交警至兴宁大道东水泥路尽头)
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3.51km
合同估算价:约850万元
要求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电缆敷设、路灯基座、路灯基础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5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崇左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报名。
报名方式:由专职投标员刷“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并提供人民检察机关出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与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现场报名。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5月29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在崇左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由专职投标员刷“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份(不含图纸等资料),售后不退。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6 月 25日上午 10 时 30分,地点为崇左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招标网(guangxi.bidchance.com)、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发布。
招标人:宁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郑雄斯
联系电话:0771-8630958
地址:崇左市宁明县兴宁大道东63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覃秀程
联系电话:18078183157
地址:广西南宁市东葛路29-1号 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13A12
招 标 人:宁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备 案 单 位:宁明县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站
2015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