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教育系统学校食堂食用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盐城东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建湖县教育局委托,对建湖县教育系统学校食堂食用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自愿参加并具有相应资质和实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建湖县教育局
2.项目名称:建湖县教育系统学校食堂食用油采购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4.标段划分: 一 个
5.招标内容:一级豆油(5L装、非转基因)
6.供货地点:建湖县县直、驻城学校食堂
7.供货时间: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底
8. 项目预算:50万(±15%)
二、投标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
2、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商或销售代理商;
3、投标申请人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税务登记证。
4、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供货和储备能力;
5、投标申请人须提供规格为5L/瓶、非转基因的一级豆油,推荐品牌为:金龙鱼、鲁花、福临门(投标人如选用其他品牌产品投标,其产品的质量必须优于或相当于推荐品牌,且得到招标人的书面认可方可报名);
6、投标申请人在中标后须提供符合规定品质要求的产品,如被招标人检查确认为不符合规定品质要求的产品,投标申请人应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处置退换,由于投标人质量问题而产生的退货等全部费用(运输、仓储等)由投标人承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三、报名程序: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5月29日17:00时前,以传真(0515-86323366)或现场报名与招标代理机构(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一楼东信招标代理)确认参与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身份证)。报名成功的单位由招标代理机构与其予以书面报名确认函;未参与投标报名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投标申请人确认参与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三天前以传真(0515-86323366)或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否则,招投标管理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示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四、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建湖县招标采购网(www.jhzbcg.com)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五、联系事项
招标单位:建湖县教育局
联系人:昌学良
联系电话:0515-86212701
代理机构:盐城东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扬
联系电话:0515-86323366
监管机构:建湖县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5-80609919
建湖县招标采购网:www.jhzbcg.com
六、附件
相关附件请到建湖县招标采购网(www.jhzbcg.com)下载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建湖县教育局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