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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亚湾区公安消防特勤二中队器材装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25 16:3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大亚湾区公安消防特勤二中队器材装备采购招标公告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消防指导中心的委托,对大亚湾区公安消防特勤二中队器材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504014YWHW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亚湾区公安消防特勤二中队器材装备采购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 509.5549 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大亚湾区公安消防特勤二中队器材装备采购;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内容;

 3、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5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地址: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7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年审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企业近一个月内为其购买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三年无违法违纪承诺函(原件)

  以上证明文件均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大亚湾区公安消防特勤二中队器材装备采购投标报名资格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所有复印件(法人身份证除外)均须提供原件供查验。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18日10时0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7楼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6月18日09:30-10:00,逾期不予以受理)。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6月18日10时0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7楼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文件下载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2-2869232         传真:0752-2869289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7楼。  

采购人联系人:邹先生           电话: 0752-5108809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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